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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事说好办也好办,说难办也难办。
好办在于,两人签订这份合同完全不需要经过第三人,绝对保密。
因为在这个行当里,公司和经纪人是完全有资格代替艺人签订工作条约的,这个条款会直接写在艺人的经纪合同里。
所以,陈星泊签这份合同,完全不需要经过沈安然,而且具备绝对的法律效力。
不过虽然行规如此,但一般的经纪公司也不会这么野蛮,就算签合同不知会艺人,也肯定要和高层报告一声。
但在蓝火情况又有不同。
当初杨宏奇之所以能把陈星泊挖来,优厚的待遇是一方面,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给了他在艺人经纪工作上绝对的权威,也就是任何工作不用经过高层研究同意。
这也就是上次,为什么他可以不跟任何人打招呼,直接给沈安然签了一部《欲望女人》。
现在的情况一模一样,陈星泊签这份合同也拥有绝对的自主权,当然,他倒也不是为了害沈安然,毕竟和徐闻有约在先。
他之所以选择私自做决定,是因为阴阳合同毕竟违法,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份危险,而且他预料,徐闻肯定不会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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