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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消息出来后,他们都急了,彼此商量了一下,一起来到了区政府。
恳求和政府签订协议,他们愿意接受,政府给的赔偿。
拆迁办的人在请示领导后,给予了他们以下处理。
因为公示中说了,签协议的时间只有两天,现在时间过了,所以他们新盖的房子,损失全部自己承担。
这也是最后一次机会,如果还不同意,就必须要在,不同意搬迁的协议上签字。
这十三家中,就包括李文一家。
这个结果,他实在无法接受,可胳膊终究拧不过大腿,最后还是签下了,同意拆迁的协议。
剩下的也都如此。
如果他们周围的人都拆迁了,就他们不走,后面工地一旦开动,他们根本无法生活。
而且这次的拆迁政策,说实在话很好,哪怕是新盖的房子,一毛钱拿不到,那也是大赚特赚。
自古民不与官斗,如果继续抗争到底,结果怕是非常悲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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